北京女记者自曝:沦为贪官二奶,厮混了七年,年老色衰后遭弃
2010年10月,北京某央媒女记者公开发文,称自己与茂名市副市长保持不正当关系长达7年。
女记者声称,陈亚春谎称自己已经离婚多年,诱骗自己当了他的情人,住在一晚房费近2000元的五星级大酒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七年后,结婚意愿落空,女记者开始实名具报陈亚春是骗子、流氓、贪污犯。
2001年,女记者在工作采访期间,认识了时任广东化州市委书记的陈亚春。
女记者声称,当时陈亚春就千方百计献殷勤,勾搭她,但她拒绝了。
2003年9月,陈亚春到 D校学习,两人再次来往。
陈亚春说他已经和老婆朱秀珍离婚,还拿出了离婚证。他对女记者诉说婚姻的不幸,说与妻子多年来一直生活不和,打算另觅佳偶。
女记者相信了,开始与他来往——但都是朋友式的正常往来,没有私情。
直到有一天,陈亚春打电话约女记者,说要与某个部长约谈采访的事。
女记者信以为真,赶到北京西苑饭店,结果没见到什么部长,在场的只有陈亚春一人。
当晚,陈亚春灌醉了女记者,两人发生了关系。
当时陈亚春51岁,女记者27岁,与他女儿同龄。各方面都没有得到满足的女记者反悔了,想要告陈亚春。
陈亚春就跪在她面前,声泪俱下地磕头认错,发誓:“你放心,我会像对待女儿一样的爱你。我岁数比你大点,其它方面我做的会比任何一个男人都好。日久见人心,今后你就看我的表现吧!”
接下来,陈亚春对女记者出手阔绰,一掷千金,先后给她花了很多钱。两人每顿饭的消费都不低于1万元,住在世纪金源酒店,一晚仅房费就接近2000元。买衣服、首饰和手机等奢侈品,就去北京燕莎、友谊。
据女记者说,稳住她之后,陈亚春开始原形毕露,百般拖延不肯结婚。
一拖就是 7 年,2010年春天,女记者已34岁,实在不敢再耗下去,最后一次催促陈亚春结婚。
陈亚春说:你在北京,我在茂名,婚后多不方便啊?
女记者一狠心,辞掉了在北京的工作,只身南下广东。陈亚春答应给她在广东开一家公司,解决她的就业问题。
女记者到了茂名之后,发现自己被骗了。陈亚春根本就没有离婚,是个有家 的男人,自己居然成了他的二 *奶!
当然,陈市长也没有给她开公司,所有的承诺都化为泡影。
更离谱的是,陈亚春生活堕落,在外面有好几个情人,其中有的还是风尘女子。
女记者慌了,开始调查陈市长的老底。结果发现他是化州人,在化州市杨梅镇拥有几十亩地的果园,内有豪华私家别墅。
另外,陈家在广州还有高档住宅,配有保姆。
女记者还调查到陈任化州市委书记时,公开卖官。比如当时凡是从乡镇调到化州市区的,每人给他8到10万元钱;
要当镇级官员的,得交20万元;
从镇调回市区局级官员30万元。
女记者发现,陈市长最大的收入,是他在化州作市委书记期间,单位和个人建房都要交城市增容税。化州每年征收的城市增容税,高达几千万元。
这几千万元就,都放在城建局的小金库里——陈的老婆朱秀珍任城建局长,两人开起了夫妻店。
女记者一怒之下,录了陈市长的行贿受贿时的谈话录音,以及两人的噼啪视频,开始向上级反映陈的问题。
爆料文章搭配火热视频一出,全网轰动。
2010年11月,陈副市长亚春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查,确认他的确有“奸污、欺骗北京女记者的行为。
经查组认定,陈亚春与妻子朱秀珍受贿1000 多万,生活腐化堕落,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最终被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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