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检察院发布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经验做法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通讯员 周婷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借助专业社会力量,加强对被害人全方位救助,近年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创办“忘忧草”女童援助项目,将多例未成年被害人遭受性侵害的相关案件信息移送区妇联,加强援助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及时有效地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救助,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为辖区内遭受性侵害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女童及其家庭提供医疗、心理、司法等各方面的支持,给予被性侵女童及其家庭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支持和援助,维护女童的健康成长。
宝安区检察院在办理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时,引入专业的司法社工队伍,聘请22名司法社工为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精准保护。目前在宝安辖区已建成三个“一站式”保护中心,实现辖区全覆盖。公安机关在第一次调查取证时均使用“一站式”保护中心,同时邀请宝安区检察院司法社工参与,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提供心理救助,缓解被害人内心的紧张与不安,从而有效提高询问工作的质量与效率避免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在办理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的刑事案件时,做到每案提前介入,通过检察官、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团队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全方位的保护。
开发精品课件预防性侵法治宣传教育
多形式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宝安区检察院检察官不定期到辖区内各中小学开展以防止性侵等为主题的法制教育专题讲座,结合辖区内发生的真实案例,通过介绍身体隐私部位,指出性侵误区,学习常见性侵罪名,让学生们全面掌握预防性侵的相关知识,从而提高学生们的自我保护及安全预防意识。2023年上半年开展普法宣讲12次。此外,宝安区检察院检察官还选取辖区内发生的典型真实案例,编制《向性侵say no》宣传册,邀请心理咨询师和家庭教育指导专家与检察官一起共同制作精品课件,以“检小宝、检小安”的检察官动画形象讲述性侵知识,结合送法进校园、法庭观摩、参观看守所、模拟法庭、情景剧等多种方法进行法治宣传,得到学生、老师及家长一致认可,取得良好普法效果。今年六一儿童节,宝安区检察院以情景剧的方式向宝安区星光学校的特殊儿童开展了防性侵主题的普法宣讲,通过一演一讲的方式为学生营造了“沉浸式”的学法体验。
多措并举促“四大检察”业务融合履职
以做好能动履职开启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有益探索。
在做优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的同时,宝安区检察院持续深挖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线索,依托深圳检察机关数据一体化平台,检察官不断转变办案理念,在依法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综合履职。
在办理一宗监护人性侵被监护人的刑事案件中,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检察官依法审查,主动告知被害人母亲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并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其提起撤销另一名监护人监护资格的民事诉讼。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检察官在办案的同时邀请专业人员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了心理疏导,鉴于被害人家庭困难还帮助其申请了司法救助。通过检察官加支持起诉加司法救助的模式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事后向宝安区检察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该案标志着宝安区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由刑事领域延伸到民事领域,是落实对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的有益探索。
多种监督方式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
2023年,宝安区检察院依托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要求,以检察官加磋商会加检察建议书的模式继续全面开展综合履职工作,从刑事案件中深挖三大检察线索,目前已开展酒店违法接待未成年人入住、酒吧违法接待未成年人、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以及商家违法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等专项检察监督工作。今年已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宝安区检察院通过召开磋商会、制发检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通过多种监督方式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落实司法政策促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宝安区检察院严格落实司法政策,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针对因性侵犯罪导致被害人精神损害案件作出了支持起诉的决定。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先后帮助3名性侵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提起了心理咨询费、心理治疗费等经济损失的民事诉讼,同时协调宝安区法院为被害人开通绿色通道,实现快速立案、快速办理、快速执行从而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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