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前十”违法名单曝光
为进一步警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有效减少严重交通违法和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曝光6月份在宝坻区查处的醉驾(数值)前十名名单。提示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的严重危害,自觉遵守各项交通安全法则,安全文明出行。
十大醉酒(数值)名单
本次公布的违法数据中,醉驾前十的车辆均为小型客车。其中,排名首位的“醉酒司机”血液酒精含量达384mg/100ml,为醉驾标准的(80mg/100ml)4倍多。截至目前,上述曝光的醉驾违法行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醉驾司机还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典型案例
6月11日17时50分,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城关大队交警在建设路钰鑫园小区门口拦检一辆号牌为“辽G***98”的小客车时,发现车辆驾驶人苑某涉嫌醉驾。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及相关部门鉴定,苑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384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目前,苑某已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并被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交警提示: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极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应切实提高交通守法和安全意识,消除各种侥幸心理。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开展全天候、全区域、全覆盖的常态化治理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
酒驾、醉驾违法成本: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饮酒(20mg/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及以上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醉酒(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对于在道路醉酒驾车犯罪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均构成危险驾驶罪,对驾驶人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饮酒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若是酒驾、醉驾违法引发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宝坻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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